重点实验室研究生自习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2-10-23浏览次数:

 

 

第1条       为方便实验室研究生的学习与工作,保障自习室的规范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2条       本实验室研究生在入学后凭学生证到综合办公室领取自习室办公桌钥匙一把。并根据分配的座位对号入座,不得随意变更座位。研究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钥匙,毕业时将钥匙交至综合办公室。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
第3条       自习室内,每人都配备独立的桌、椅、网线等,非得本人允许,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4条       原则上,实验空闲时间研究生都应在指定自习室、指定座位上学习。
第5条       自习室内严禁吸烟、喝酒、吃零食、打扑克等,不准在自习室玩电脑游戏,自习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准外放音乐或大声喧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给予在实验室通报批评处分。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使用自习室的资格。
第6条       自习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每天安排值日生值日,严禁将试验所用有毒、有害物品带入自习室。
第7条       自习室内的学术刊物和图书资料等,看后需放回原处,不准私自将刊物和图书资料带出自习室。
第8条       进出自习室应随手关门,晚上离开时,应确保门、窗、灯、空调关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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